文件精神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文件精神

以协同创新推动京津冀低碳发展

时间:2015-12-07 作者:省级管理员

    低碳发展,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坚持低碳发展,既是解决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我国建立有竞争力的世界级首都城市群的关键环节。在我国整体“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的约束下,京津冀地区低碳发展的任务艰巨。推动京津冀低碳发展,需要京津冀三方在组织、规划、考核、执行等方面进行协同创新。
    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协调
    京津冀地区在我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土地面积占全国的2%,总人口占全国的7.98%,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10.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9.9%,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14.7%。京津冀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要解决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发展问题,还要为我国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带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走出一条新路。因此,推动京津冀低碳发展,需要加强统一协调和顶层设计,系统加以推进。
    编制区域性生态环境规划
    目前,我国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缺乏区域性生态环境规划。统筹协调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京津冀低碳发展,需要从实际出发,协调三地规划,编制科学合理的区域性生态环境规划,进一步深化和明确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清洁能源使用等领域的合作机制,将京津冀用于生态建设的资金按照生态效率最大化的原则进行统一配置,避免出现某一地资金过多或资金不够用的局面。
    创新和推广低碳技术
    低碳发展,本质上就是要实现资源利用由高能耗向低能耗转变、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由高污染向低污染转变、经济效益由低效益向高效益转变。实现这些转变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借力科技创新,普及应用低碳技术。相对来说,低碳技术由于自身具有研发投入大、外部性强、应用前景不明、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高的特点,因而需要多方的相互合作。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应充分发挥京津冀各地的优势,形成科技研发在北京、中试基地在天津和河北的格局。三地中,河北低碳技术落后、人才不足尤其基层人才更是紧缺,需要加大科技人员培养和引进力度。
    打造低碳产业链
    京津冀协同发展不能走高碳发展道路,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不是把摊大饼的模式扩展到河北,要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因此,京津冀地区应协同打造低碳产业链。一是增量项目,对不符合北京新定位的“低碳”项目,要在河北和天津进行优化布局。二是存量项目,要在整个地区把这些项目的上、下游产业通过提高能效的方式来“低碳化”,如果短期内无法低碳化,可考虑错峰生产,即在对全年销量合理估计的前提下,在气象不利于扩散污染的季节少生产,在条件较好时多生产。三是转移项目,对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要坚持低碳化转移,在物流配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要着重考虑低碳化。在打造低碳产业链的同时,也要注重构建低碳能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提高绿色低碳能源比重。
    建设低碳城市群
    北京、天津和河北的石家庄、保定、秦皇岛是我国的低碳试点城市,这使京津冀地区具备了建设低碳城市群的基础。京津冀地区建设低碳城市群的核心在于,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政策保障、分工合作等手段,有效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促进城市分工协作,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和内涵发展水平,建设能源低碳、经济低碳、社会低碳、管理低碳的新型城市群。另外,可在京津冀交界的地方建立低碳经济试验区,探索跨行政区推动低碳发展的路径。
    实施碳排放总量考核
    事实表明,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作为行政考核指标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要实现低碳发展,还应增设碳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京津冀地区作为我国节能减排和碳减排的先锋地区,率先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并将其分解到各高耗能产业,既有利于碳交易规模的扩大和碳价格的稳定,又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
    建设低碳综合交通体系
    交通业作为能源消耗以及温室气体的重要来源,走低碳化发展之路是缓解京津冀地区能源环境压力的必然选择。以首都新机场的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区域低碳航空布局。加快推进区域管道网络建设,推动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建设。推动北京平谷线等京津市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向我省延伸,积极谋划亦庄至廊坊、房山至涿州、大兴至固安、通州至燕郊轻轨项目建设。打通京昆、京台、京秦、密涿、唐廊等省际断头路,推进适应举办冬奥会需要的张家口交通网络建设。基本实现货物运输的“无缝衔接”和旅客运输的“零距离换乘”。大力建设智能化交通管理平台,实现京津冀交通管理平台一体化发展。
    总体上看,京津冀低碳发展的要点是,在发展要素上,要在区域内扬长避短、优势互补,而不能局限在本省市内部盘算各种要素如何配置,需要转移的要素要充分考虑接收地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实现低碳化流动、转移。在发展目标上,要实现整个区域的经济共赢、社会互利和生态改善,固守“一亩三分地”思维只能取得短期利益,无法获得长远发展。在具体组织实施中,要平等协商、切实推进。如此,才能在协同创新中不断推动京津冀低碳发展,逐步解决好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问题。